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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會員,請於3月1日前持所附紀念品兌換券至本會領取紀念品。
台中市廣告工程商業同業公會 函
主旨:本會第2屆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業已於104年12月26日假潮港城國際美食館舉開完竣,敬請未出席大會會員,
持所附紀念品兌換券,請於 3 月1日前至本會(台中市市府路39號7樓之1)領取紀念品。
說明:
一、 並請同時繳納105年度常年會費新台幣4,800元整,以利會務推行。
二、 附紀念品兌換券乙紙,敬請查照辦理。